注意!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

adminadmin 2025-10-26 47 阅读

3月29日,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,要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、提取有关工作。

这些情形不予提取公积金

(1)住房原为职工与他人共有,职工购买本套住房其他共有人产权的;

注意!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

(2)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存量房的;

(3)购买商业用房,包括商业公寓的。

这些提取公积金情形被取消

取消购买90平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多次提取、贷款购房首付提取、未婚子女购房父母提取、物业费提取四种情形。

4月1日起实施

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。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,依照本通知执行。

通知原文如下







The End
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

上一篇 下一篇

相关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