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办理对象:
申请有玉林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。
二、办理条件:
(一)申请人须是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;
(二)申请人须是在玉林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(账户冻结状态为“全部”的不可办理);
(三)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有近十二个月的月缴存额。
三、办理渠道:
(一)线下(柜台):
职工本人携带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网点(管理部)办理,不能委托办理。
(二)线上办理(手机):


进入按月对冲办理界面,首先核对借款人、借款人证件号是否为本人,合同贷款金额、贷款期数、公积金账户金额等信息是否有误。





责编:池秋
值班主任:黄毅
玉林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出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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